自 2012 年 4 月 1 日起,《联邦认可法》引入并部分简化了评估外国专业资格的程序。

现在,非欧盟国家(所谓的第三国)的学历也可以被认定为 “AufenthG 第 18 条意义上的技术工人”。

在确定外国专业资格与德国专业资格的等同性方面,首次制定了严格的法定权利。规定处理期限为 3 个月。如果等同性评估被驳回,可诉诸行政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