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居许可是针对 非欧盟 或欧洲经济区(EEA)人员的居留许可。在居留权方面,区分了临时居留许可和永久居留许可。定居许可和欧盟永久居留许可是《居留法》中仅有的两种永久居留许可。

定居许可
你需要帮助申请合适的居留许可吗?我们在这里支持你。通过电子邮件:kontakt@ra-maibaum.de 或电话:+49 (0) 221 598 13 594与我们联系

定居许可有多种变体,签发条件各异,主要取决于你之前获得的居住许可类型。为了获得 定居许可 ,申请人必须有稳定的工作,能够保障所有居住在德国的家庭成员,如子女和配偶,全部、主要或大部分的生计。

授予执照的其他前提条件包括例如,懂德语、基本了解德国的法律和社会体系及生活条件、足够的居住空间,或必要时持有在德国从事职业的许可。

本文将概述不同居住许可及其变体,以及各定居许可变体的不同授予条件和特权。

你想来德国吗,还是已经在这里了? 在一个新国家站稳脚跟伴随着许多挑战。我们希望至少帮助您克服法律障碍。作为经验丰富的移民法律律师,我们将支持您度过人生中这一重要阶段。随时联系我们进行初步咨询!

居留许可是什么意思?

居留许可一词指的是一套居留文件,某些国民被允许进入德国并在联邦德国居住。根据《居留法》第4条第1款,进入和居留德国必须持有此类居留许可。

居留许可主要由所谓 的第三国 人士获得。第三国是指所有欧盟和欧洲经济区(EEA)之外的国家。除了欧盟成员国外,这些国家还包括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其他所有国家都是第三国,需要持有此类居留许可。

享有自由流动权的欧盟和欧洲经济区公民,以及瑞士公民,在德国停留无需签证或居留许可即可进入德国。此外,欧盟公民和欧洲经济区公民也有居留文件,如 永久居留证明居留卡永久居留卡 ,以及瑞士公民的 CH居留许可

外国人有哪些居留许可?

《居住法》第4条第1款提及了各种居住许可。永久居留许可和临时居留许可是区分的。

临时居留许可包括:

永久居留许可包括:

庇护申请者的居留许可、等待居留许可申请决定的虚构证明、允许停留证明和边境通行证都 不是 居留许可。

定居许可与居留许可:我们将澄清六个最重要的问题! 1 April 16, 2024

什么是定居许可?

根据《居留法》第9条的定居许可,以及根据《居留法》第9a条获得的欧盟永久居留许可,都是针对第三国国民的永久居留许可。定居许可作为永久居留许可,用于合并在德国的居住权。

定居许可持有人享有 无限制就业 资格,且不受地域限制。根据《居留法》第9a条,定居许可与永久居留许可(欧盟)的区别在于,永久居留许可允许第三国国民继续在欧盟境内移民。

定居许可的要求是什么?

根据《居住法》第9条第2款第1句的法定规定,定居许可需满足若干条件。最重要的要求包括持有五年居留许可、保障生计,以及至少60个月强制缴费或自愿缴纳法定养老金保险的证明。

此外,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 免于惩罚或无冲突的公共安全或秩序理由
  • 对于雇员,雇佣许可
  • 持有个案中从事工作的必要许可(如医生、牙医、兽医或药剂师)
  • 具备足够的德语能力(B1级),
  • 德国法律、社会体系及生活条件的基本知识
  • 为他和家人提供足够的生活空间

根据居住法第9条第2款第2款,若成功完成 融合课程 ,则需证明其具备德语、联邦领土法律和社会体系及生活条件的必要知识。

授予条件的例外

授予定居许可的条件有例外情况。例如,患有 身体、精神 情感疾病 或残疾的人无需证明其已保障生计,已强制缴纳60个月的法定养老金保险,具备足够的语言能力,并具备德国法律、社会体系及生活条件的基本知识。

因融合需求明显较低(居留法第44条第3款第2款)或长期无法或不合理参与融合课程的第三国国民(居留法第44a条第2款第3款)而无资格参加融合课程的第三国国民,也免除语言B1级的要求。 在这种情况下,能够用德语简单口头交流就足够了。

根据《 居留法》第104条第2款 ,类似规定适用于 2005年1月1日前 持有居留许可证的人。 对于这类人来说,语言水平B1并非必需,但足以以简单的方式进行德语口语交流。

简化条件下的定居许可

除了根据《居留法》第9条为第三国国民提供定居许可外,其他群体还可以在部分简化条件下获得定居许可。这些包括:

a) 熟练工人

对于 技术 工人,根据《居留法》第18c(1)条,申请定居许可所需的先前居住期限缩短为三年,并需证明必须强制缴纳法定养老金保险的36个月。

如果技术工人成功完成家政职业培训或学习,之前的居住期限甚至缩短为两年,且只需证明对法定养老金保险的强制缴纳24个月(依《居住法》第18c条第1款第2句)。

技术劳工移民

你可以在本文中阅读更多关于 技术移民的话题

b) 自雇

如果外国人根据《居留法》第21条获得自 居留许可,这类人也可以通过简化条件获得定居许可。

为此,申请人必须自雇 满三年 ,且自雇目前必须成功,并且期望自雇进一步可持续发展(《居住法》第21条第4款第2句)。此外,还必须保障自雇者及其家庭的生计。也不得有相反的公共安全或秩序理由。

c)有权获得庇护和被认可的难民

对于 有权获得庇护和被认可的难民 (根据《居留法》第25条第1款和第(2)条第1句替代1项申请居留许可,居留法第26条第3款规定了两种不同条件的定居许可选项。

根据《居留法》第26条第3款第1款,持有居留许可满 五年 后,若无撤销或撤销庇护或难民认定的理由,定居许可将被发放。

与《居留法》第9条的定居许可不同,没有必要证明强制缴纳法定养老金保险,且如果收入占主导地位,生计部分可由社会福利保障。此外,只需证明德语能力足够,这对应语言水平A2(而非居住法第9条的B1)。

根据《居留法》第26(3)条第3和第4句,持有居留许可满 三年 后,可根据《居留法》第25(1)条或第(2)条第1句替代1,向有权获得庇护/认可难民的人发放定居许可。根据立法者的意图,这旨在为有权获得庇护和被认可的难民创造 特殊融入的激励

然而,根据《居住法》第26条第3和第4句,发放定居许可的要求非常严格。与《居留法》第9条的定居许可不同,没有强制缴纳法定养老金保险的规定。保障生计的特权也适用,而这大部分需要得到 保障。 这并不排除获得社会福利,但根据《居住法》第26条第3款第1句,所得收入必须比定居许可更为重要。

根据《居留法》第26条第3和第4句,定居许可对语言能力的要求比第9条定居许可更为严格。必须 掌握 德语,这对应于C1的语言水平。

《居留法》第9条第2款第1句第4至6、8及9条的要求,适用于根据《居留法》第25(1)条持有居留许可三年后,或第(2)句1替代1,且持有五年后。根据该规定, 必须不存在对公共安全和秩序的威胁 ,必须允许有偿就业,必须获得有偿就业所需的许可证,必须证明对联邦领土的法律和社会体系及生活条件的基本了解,并且必须有足够的居住空间。

d) 家庭与德国人的同居

《居留法》第28条规范了外国家庭成员随后向德国公民移民的情况。该居留许可适用于 外国配偶、德国人的 外国未成年子女 或未成年未婚德国人的外国父母,目的是行使个人照顾。根据《居住法》第28条第2款第1句,这些人可在某些条件下获得定居许可,这些条件比《居住法》第9条要求的定居许可要求更宽松。

为此,有权加入的外国家庭成员必须持有三年内家庭团聚的居留许可。此外,家庭关系,尤其是与配偶的关系,必须继续。家庭成员必须能够证明其达到B1水平的德语能力,并通过成功完成融合课程来证明语言能力。原则上,必须不涉及驱逐利益,生计必须得到保障。

定居许可有效期有多长?

定居许可是永久居留许可。因此,他们有权获得 在德国的永久居留权。虽然定居许可有效期无限,但电子信用卡居留许可因技术原因限制最 长10年 。因此,身份证件原则上可以到期且必须延长,但定居许可仍可无限期有效。

居住证明到期后,将会在不需进一步审查的情况下签发新的居住证明。如果其持有的外国护照、护照或德国护照替代品已过期或被重新签发,这同样适用。

作为一名专门从事移民和移民法的律师,我将协助您解答所有与归化相关的问题和事务

我们将在本文中回答您关于 归化 的问题。

定居许可可以被撤销吗?

如果后续不再适用定居许可的发放要求,例如生计只能依靠社会福利保障,定居许可不失效。然而,如果定居许可是基于虚假信息或伪造文件获得的,例如根据《居住法》第51条第1款第3款,可以考虑撤销。

定居许可可能被撤销和到期

根据 AufenthG第52条, 定居许可可以被撤销,或根据第51条。 居住法第1条第5至7条,例如驱 情形。 原则上,持有定居许可的人若持有定居许可至少5年,则享有特别保护,免受驱逐或根据《居留法》第1款有特别严重的留居权益。

根据《居留法》第51条第1款第6和7款,如果外国人在国外停留超过6个月,或该停留非仅为临时性质,定居许可可能会失效。如果在国外停留超过6个月,可以在外国人登记处申请延长。

在国外逗留时间越长,定居许可可能会失效

如果定居许可持有人或其配偶持有定居许可至少 15年 ,则根据《居住法》第51条第1款第6款和第7款(第51条第2款第1句)的失效理由 不适用 。根据《居留法》第51条第2款第2款,外国人与德国人结为婚姻伴侣时的定居许可同样适用(《居留法》第28条第2款第1款)。在这两种情况下,生计必须得到保障,并且不得根据《居住法 》第54 条第2至5条或第5至7条有驱逐利益。

你需要支持吗? 我们将帮助您并解答您的疑问。通过电子邮件联系我们: kontakt@ra-maibaum.de 或电话:+ 49 (0) 221 598 13 595

结论

  • 定居许可是德国非欧盟/欧洲经济区公民的永久居留许可。
  • 定居许可有多种变体和要求,具体取决于居留许可的类型或在德国的停留目的。
  • 颁发执照的条件包括就业、具备足够的语言能力、具备德国法律和社会体系的基本知识、充足的居住空间,以及(如适用)拥有必要的专业执照。
  • 对于有疾病、残疾或几乎不需要融入的人,许可条件有例外。特殊规定同样适用于技术工人、个体经营者、有权获得庇护者、难民及德国人的家属。在某些情况下,授予要求存在简化和简化。
  • 定居许可是无限期的,但相关身份证明最长有效期为10年。定居许可的身份证明在未核查发放条件的情况下被延长。
  • 如果授予许可的条件终止,定居许可无法被撤销,也不会失效。然而,例如在海外逗留超过6个月的情况下,定居许可的到期或撤销可能会被考虑。然而,对于长期持有定居许可的人以及与德国公民有家庭关系的外国配偶,有例外情况。

常见问题:

什么是定居许可,谁可以申请?

定居许可是德国非欧盟/欧洲经济区公民的永久居留许可。持有居留许可五年且符合特定要求的人可以申请。在某些情况下,定居许可可以在2或3年后申请。在德国的停留目的或之前的居留许可是决定性的。

定居许可的要求是什么?

最重要的要求包括有稳定的就业、具备语言能力(德语B1水平)、了解德国法律和社会体系、充足的居住空间,以及必要时的专业执照。

这些要求有例外吗?

是的,在疾病、残疾或低融合需求的情况下,通常要求有例外。简化条件同样适用于有权居住多年的德国人及其家庭成员。

除了定居许可之外,还有哪些居留许可?

有各种临时居留许可,如签证、居留许可、欧盟蓝卡等,以及永久居留许可,如欧盟永久居留许可。

定居许可有效期有多长?

定居许可本身是无限期的,但相关身份证明通常最长有效期为10年。之后,该条款将被延长,无需进一步审查。

定居许可可以被撤销吗?

是的,定居许可可能会被撤销或过期。例如,如果定居许可是通过虚假信息或伪造文件获得的。如果持有人在国外停留超过6个月,或停留性质上并非仅为临时,定居许可也可能失效。然而,对于长期拥有者和配偶,若与德国公民有家庭关系,则有例外情况。此外,如果您计划在国外停留更长时间,可以在外国人登记处申请延长6个月期限。

图片来源:Stadtratte | Canv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