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内政与社区部的新草案由内政部长南希·费塞尔领导,于2023年5月19日公布。联邦内政部将归化描述为“对德国最坚定的承诺”,实际上正在为入籍申请人进行许多根本性改进。但也有弊端和收紧——如果每个人都想享受更容易归化带来的整合,这里需要改进。重要且早该采取措施,以便跟上法国、英国或加拿大等其他移民国家的步伐,将规定的居留前期限从8年缩短为5年。
对于特殊整合服务,之前的居住期限甚至可以缩短至最长3年。但在这方面,减刑条件将比之前缩短为5年更为严格;缩短为3年所需的条件包括:特殊融合成就,特别是良好的学校、职业或职业成就或公民责任,以及获得生计和语言技能C1。
由于在获得权利归化时,居住时间缩短,非德国父母在德国出生的子女入籍也有所减少(即所谓的ius团结或出生地原则)。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在孩子出生前只需合法居住5年,而非8年,并且必须拥有永久居留权。在福利归化背景下,保障生计的要求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我们认为,草案在此阶段存在明显的缺点:令人欣慰的是,1974年6月30日前进入西德的客工和1990年6月13日前进入德意志民主共和国的合同工的成就得到了奖励。如果这类人领取SGB II和SGB XII的社会福利,且不需自行领取,也有资格获得归化。全职工作但仍依赖补贴的人,以及他们的配偶、伴侣和未成年子女,即使缺乏生计保障,也可以被归化。然而,必须考虑到,直到现在,只要申请人不负责领取社会福利,归化一直是可能的。因此,将这一要求限制在客座和合同工的生产上,构成了对保障生计要求例外情况的限制。这排除了那些不负责领取社会福利的其他群体——例如,因为他们永久无法工作、照顾家庭成员或是单亲家长。特别是,与当前法律状况相比,排除社会弱势移民子女的做法,无法根据项目和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目标强制执行。在我们看来,这种收紧措施适得其反,对上述群体不利。
新草案中一个非常受欢迎的变化是删除了避免多国籍而不替代的原则。根据这一原则,迄今为止,只有申请归化者放弃旧公民身份时才能获得归化。特别是未来,居住在德国的150万土耳其公民将能够从新法规中受益。该修正案承认,在像德国这样的移民国家,认同多个国家和多种文化是可能且值得追求的。
关于归化申请的“融入德国生活条件”的要求,在归化申请中显得异常模糊,现在将被具体的排除理由所取代。例如,对于一夫多妻婚姻、缺乏对《基本法》中男女平等权利的承认,以及过去因反犹或种族主义行为引起关注的人,应排除归化。
对于客工,除了需要保障生计外,只要他们不负责领取福利,语言要求也不适用。为了弥补当时外籍工人缺乏语言学习机会,唯一要求是他们能“在日常生活中无重大问题地用德语口头交流”。对于其他人,若语言习得无法或持续努力却难以掌握,则在困难条款框架内也适用语言要求的例外(欧洲共同参考框架B1级)。
如果该法案以这种形式由内阁通过,然后在联邦议院通过,实际上可能有助于提高德国的归化率,而这些归化率在国际标准下非常低。新的征兵法可能使德国对移民,尤其是急需的熟练工人更具吸引力。然而,社会和经济弱势群体的利益绝不能被忽视——我们认为,迫切需要改善,以便为那些因无辜而无法完全保障自己生计的人开放留在和参与的可能,比如因为照顾家人或无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