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籍法》(StAG)的新规定已成定局,将于未来几周提交联邦议院进行最终表决。联邦内政部长费塞尔表示,希望该法律能在 2024年初 生效。

国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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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短前一居住期

重要且早该采取措施,以便跟上法国、英国或加拿大等其他移民国家的步伐,将规定的居留前期限从8年缩短为 5年

对于特殊整合服务,之前的居住期限甚至可以缩短至 最长3年

ius团结原则的变化

由于在获得权利归化时,居住时间缩短,非德国父母在德国出生的子女入籍也有所减少(即所谓 的ius团结或出生地原则)。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在孩子出生前只需合法居住 5 年,而非8年,并且必须拥有永久居留权。

整合与生计保障

在福利归化背景下,保障生计的要求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令人欣慰的是,1974年6月30日前进入西德的客工和1990年6月13日前进入德意志民主共和国的合同工的业绩得到了奖励。如果这类人领取SGB II和SGB XII的社会福利,且不需自行领取,也有 资格获得归化

然而,与此同时,一些群体因无法长期工作、无法照顾家庭成员或是单亲父母,而被 排除在归化之外,他们无需承担社会福利的责任。

特别是,与当前法律状况相比,排除社会弱势移民子女的做法,无法根据项目和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目标强制执行。在我们看来,这种收紧措施适得其反,对上述群体不利。

废除避免多重国籍的原则

另一方面,新草案中一个非常受欢迎的变化是删除避免多重国籍而不替代的原则。根据这一原则,迄今为止,只有申请归化者放弃旧公民身份时才能获得归化。特别是未来,居住在德国的150万 土耳其公民 将能够从新法规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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